添加时间:2025-09-13 19:47:02
9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〉的决定》,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关注热点,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改自然也备受瞩目。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制定于2009年,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,此后又经历了2018年、2021年的两次修正。从修改频率也能看出,这部法律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具有高度动态性和现实针对性,始终围绕食品市场状况做出调整,与社会对于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和关切焦点保持同步。
此次修改同样如此。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两方面,补齐了法律监管的短板,可谓以“小切口”模式聚焦突出问题。
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两个问题,都是近些年的热点线年经媒体曝光即引发广泛关注,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监管漏洞,特别是缺乏准入监管,导致准入门槛较低,对违法行为处罚也偏轻。
此次通过的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新增的多条具体规定释放出强监管信号:明确发货方、收货方、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;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、变造、篡改运输记录、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等。这些措施的出台,直指现实痛点,将有力织牢监管密度,夯实执法力度,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。
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话题之所以被重点关注,其实和市场变化有关。2015年《食品安全法》修订时,由于液态乳是新的产品类型,所以未将其纳入修法视野,仅规定婴配乳粉实行注册管理。
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,液态乳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,而且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,液态乳在品质控制方面风险更高,国内不少厂家也相继投入研发,市场急需得到规范、明确的监管要求。
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,本次修改在《食品安全法》第81条、第82条、第124条中增加相关规定,明确将“婴幼儿配方液态乳”纳入注册管理,与“婴幼儿配方乳粉”实行同样的注册管理、生产等要求。由此,配方液态乳也被完整纳入监管,各项标准更加清晰,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,违法生产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本次修法看似“小切口”,解决的却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“大问题”——可以想象,仅一个配方液态乳监管机制的完善,就牵涉多少家庭和孩子。
从这个角度上说,此次修法并不是零敲碎打,而是通过补短板、堵漏洞,在关键环节形成精准切入,进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的整体效能。它不仅回应了当下的社会关切,也为今后其他门类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。这样的修法思路,正是现代治理体系灵活性与前瞻性的体现。
当然,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。下一步,如何在监管实践中真正落实这些条款,仍考验着各方智慧。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明确立法规范,也需要持续有力监管,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。唯有多方形成合力,才能让法律条文不止停留在纸面上,而是以可感可见的方式落地,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捍卫人们柴米油盐间的安心与踏实。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电话:0898-08980898传真:0898-1230-5678
Copyright © 2012-2018 某某网站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ICP备案编号:琼ICP备xxxxxxxx号